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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的通知
浏览次数:1063次 更新时间:2026-03-25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化工行业协会及各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、十七部委联合颁发的《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》以及新修订的《国家标准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的要求,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等协调互补的团体标准体系,满足市场、行业及企业发展需求,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对技术创新和管理进步的引领作用,全面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现依据《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,提出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“天空地一体化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》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规范》等十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(详见附件1)。

为了鼓励更多单位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,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、公正性、透明性,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,按照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及国标委相关要求,现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参编推广应用单位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资格条件

1.企业近三年(含成立不足三年)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、环保、质量等事故;


2.起草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,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,重视标准化工作;


3.参编单位应在行业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技术实力,最高管理者及管理层具有为行业提供服务的强烈意愿,可以为团体标准相关工作提供资源条件和经费等必要支持;


4.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,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,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。


二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

1.参与标准制定,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,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(每个单位限定 2 人)。


2.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,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。


3.颁发企业起草单位、起草人证书。


4.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。

三、起草单位、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

1.服从协会组织安排,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、调研、征求意见、审查、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,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2.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客观、科学。


四、 申报要求

附件 1 所列团体标准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预研,预研工作由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。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《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加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”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。

联系人:赵明震       电话:13141043131

 箱:1848541789@qq.com


监督电话:王玉强 010-58650276

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6 年10月31日。




附件:

1.团体标准编制计划

2.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

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医药化工专业委员会

        2026年3月25日


附件 1:

团体标准编制计划

 

序号

标准名称

1

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“天空地一体化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 

2

《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规范》

3

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途中安全管控技术规范》

4

《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储环境安全管控规范》

5

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构建指南》

6

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指南》

7

《医药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》

8

《医药化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规范》

9

《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规范》

10

《化工企业异常工况远程识别与协同管控技术规范》


附件     

中国化工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

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申请表

 

参与标准名称

 

担任职务

主编单位□       副主编单位□       参编单位

单位名称

 

单位地址

 

单位性质

1.国有企业; 2.民营企业; 3.科研院所 4.大专院校; 5.行业协会;6.政府机构;7.外商独资企业; 8.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或外方控股企业; 9.其他【    

联系人姓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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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组人员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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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组人员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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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意见

我单位自愿申请作为           标准研究课题组参与单位,并提供相应技术、人力和经费支持,对标准制修订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。

 

 

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:

        

注:

1.单位名称:指今后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贵单位的名称。

2.起草人:指今后正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布的标准中起草人的姓名,每个单位限申报两人。

3.标准名称为暂定,最后以讨论、发布为准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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